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平度市技术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平度市技术技能人才补贴实施细则》(平人组办〔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上半年平度市技术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日—30日

二、申报范围

(一)首次到平度市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正规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平度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时已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二)首次到平度市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正规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平度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具有(已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三)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在平度市企业岗位实习满1年,并与平度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平度市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市内职业(技工)院校学生。

(四)符合《关于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的12条意见》(平发〔2018〕12号)中“技术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条件,尚未申请或已申领但未申领结束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2018年6月8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平度正规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关于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的12条意见》(平发〔2018〕12号)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条件,但尚未领取生活补贴的人员,按原政策的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二)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首次来平度正规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生活补贴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首次在平度市正规就业或自主创业,就业或创业时间,以首次在平办理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

2. 在平度市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平度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时已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3. 在平度市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平度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具有(已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技能人才人员。

4. 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均需在平度市缴纳),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2024年12月-2025年5月期间的生活补贴,具体补贴月数将综合缴纳社会保险月数和实际已享受补贴月数等情况核定。

(二)同时符合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不能同时享受。

五、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

1.按《关于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的12条意见》(平发〔2018〕12号)相关规定执行的,具体为:专业技术人才生活补贴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2000元/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1000元/月;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按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人员2000元/月,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人员1000元/月,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人员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岗位实习人才补贴按照3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2.按《平度市技术技能人才补贴实施细则》(平人组办〔2024〕4号)相关规定执行的,具体为:专业技术人才生活补贴按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2000元/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1000元/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500元/月的标准发放;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按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人员2000元/月,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人员1000元/月,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人员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岗位实习人才补贴按照5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补贴期限

申请人自首次在平度正规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生活补贴。

六、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登陆“平度人才网”(http://rencaiwang.pingdu.gov.cn/),在首页点击符合条件补贴模块,注册账号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公示。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次月首个工作日开始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汇总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平度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到账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已按 《关于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的12条意

见》(平发〔2018〕12 号)规定申领技术技能人才生活补贴但未申领结束的人员,仍按原政策标准领取剩余期限的生活补贴。

(二)2022年9月30日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的,符合《关于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的12条意见》(平发〔2018〕12号)顶岗实习人才补贴申领条件,但尚未领取补贴的人员,按原政策的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申领补贴。

(三)平度行政区域内属于各级财政供养的人员不享受生活补贴。离职后在平度市外就业创业,再回平就业创业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八、咨询电话

(一)技能人才生活补贴、顶岗实习人才补贴办理部门:平度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111 室);联系电话: 0532-88322158。

(二)专业技术人才生活补贴办理部门:平度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09 室);联系电话: 0532-8736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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